勝訴案例|不起訴案例

【不起訴案例】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

|作者:張榮成律師

  • #不起訴

**

📌 案件背景**

當事人某日突然接獲政府動保處通知,才驚覺自己的姓名、身分證字號與銀行帳戶竟遭不法人士盜用,註冊於某購物網站,販售政府明令禁止的動物用藥。此案件經民眾檢舉,依《動物用藥品管理法》第35條第1項,可處6個月至5年有期徒刑,並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,面臨嚴重刑責。毫無頭緒的當事人深感恐慌,隨即求助張榮成律師,希望能證明清白,洗刷冤屈。

​

💡辯護策略

本案最不利之處,在於當事人的銀行帳戶竟被用作該違法賣場的收款帳戶,且系統多次發送款項入帳通知,當事人皆未理會。此對當事人極為不利,檢方原本極有可能據此認定其涉案。然而,專業的律師總能從細節中找出突破口!

🔸帳戶盜用證據

張律師經調查發現,當事人曾在某娛樂城平台註冊帳號,並透過LINE訊息提供自己的身分證字號與銀行存摺封面,這些資料極有可能因此外洩。幸運的是,該LINE對話記錄仍被保留,成功提供有力證據。

🔸日常瑣碎匯款紀錄

當事人日常會與同事一同訂購外送,銀行帳戶中有大量小額交易,導致當事人未注意到該可疑入帳款項。

🔸平時生活無暇經營賣場

張律師進一步提出當事人工作須住公司宿舍,並提供完整的考勤紀錄,證明其並無暇經營購物網站。

🔸IP位址非生活圈內

從帳號登入位置來看,發現該IP並非來自當事人的生活範圍內,進一步證明當事人遭冒用。

**​

🎉案件結果**

檢察官採信張榮成律師的辯護意見,認定證據不足,給予「不起訴處分」,當事人成功洗刷冤屈,免於刑事責任!

​

刑事案件關鍵在於證據與專業辯護,遭受不實指控,也能有機會還原真相!張榮成律師,專業辯護、捍衛您的權益,讓司法回歸正義!

​

​

延伸閱讀

CONTACT

現在就需要律師?

首次諮詢免費。收到通知書、被移送、要開羈押庭,請直接來電或加 LINE,律師會告訴你下一步。

台中總所:台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101號10樓之7(臺中地方法院旁(法院為自由路一段91號,步行約 1 分鐘))|嘉義分所:嘉義市東區雅竹路7號

律師專線 LINE 免費諮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