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RIMINAL DEFENSE

妨害性自主、性騷擾案件辯護

妨害性自主案件多為兩人密室、無第三人證,判斷高度依賴雙方陳述的可信度與周邊證據。被告在偵查初期的每一句話,都可能在日後被用來評價其陳述是否前後一致。

我們以最克制的方式處理:保全對話紀錄、還原事發前後的互動脈絡、審查驗傷與鑑定報告,並在偵查中維持當事人陳述的一致與完整。全程保密。

你現在可能遇到的狀況

  • 收到警局通知,案由妨害性自主或性騷擾
  • 對方指控與事實不符,想保全對話證據
  • 涉及未成年人,擔心兒少性剝削條例
  • 已被起訴,準備審判與交互詰問

我們怎麼處理

  1. 01證據保全

    第一時間備份所有對話、通聯、社群互動與行蹤紀錄,建立事發前後時間軸。

  2. 02偵查中陳述策略

    決定陳述的範圍與順序,避免前後不一;律師陪同偵訊,確保筆錄記載正確。

  3. 03審判階段

    針對告訴人陳述的可信度、補強證據的有無進行交互詰問與辯論。

台中在地程序

此類案件在台中多由婦幼警察隊或分局偵查隊受理,移送臺中地方檢察署後偵查不公開。本所可安排律師陪同至警局或地檢署,並協助當事人在程序中保護隱私。

相關法條

  • 中華民國刑法第221條至第229條之1(妨害性自主罪章)
  • 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
  •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
  • 刑事訴訟法第245條(偵查不公開)

法條條號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現行條文為準(2026-09-26 核對);修法後更新。

FAQ

常見問題

性騷擾和妨害性自主差在哪?
妨害性自主(刑法第221條以下)是以強暴、脅迫或違反意願的方法為性交或猥褻;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處理意圖性騷擾而為觸摸等行為,屬告訴乃論。兩者刑度與程序差異很大。
對方說要提告,我該先聯絡對方嗎?
不建議在未諮詢律師前主動聯絡,任何訊息都可能被解讀為施壓或承認。先保全證據、再由律師評估。

延伸閱讀

CONTACT

現在就需要律師?

首次諮詢免費。收到通知書、被移送、要開羈押庭,請直接來電或加 LINE,律師會告訴你下一步。

台中總所:台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101號10樓之7(臺中地方法院旁(法院為自由路一段91號,步行約 1 分鐘))|嘉義分所:嘉義市東區雅竹路7號

律師專線 LINE 免費諮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