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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緩起訴案例】酒後伸出手酒醒收通知,強制猥褻獲緩起訴
|作者:張榮成律師
- #緩起訴
- #偵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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📌案件背景**
當事人在整夜狂歡後,飲酒致醉意識不清,半夜叫計程車後,在後座以手撫摸被害人之身體,當事人於隔日清醒後始接到警局通知,才知道昨晚發生什麼事。
💡辯護策略🔸當事人酒後意識不清,非蓄意而為
當事人係在酒醉後意識不清的情況下犯案,並非蓄意為之,酒醒後亦深感懊悔,顯見其主觀惡性不高,行為情節應從輕審酌。
🔸透過律師協助,成功化解雙方衝突
由於被害人不願再與當事人見面,張律師評估後決定在調解當天替當事人出馬,除了緩和對方情緒以外,也能以律師專業的談判手段替當事人達成調解。
🎉案件結果
最終,被害人願意與當事人達成調解,並當場給付完全額和解金,而後續偵查庭中,檢察官亦給予當事人悔過自新的機會,同意給予緩起訴處分,免受牢獄之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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