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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不起訴案例】無心之舉,竟淪為詐騙集團人頭帳戶?
|作者:張榮成律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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📌案件摘要
本案當事人在 Instagram 限動公開自己的銀行帳戶,並以「求斗內」、「沒錢吃飯」等玩笑話作為貼文內容,原本只是朋友間的幽默互動,沒想到卻遭詐騙集團盯上!
一名被害人欲在網路投資虛擬貨幣時,受騙後依指示將款項匯入當事人公開的帳戶,隨後發現遭詐騙並報警處理,導致當事人帳戶被凍結,面臨「詐欺幫助犯」的刑責。無助之際,他找到 張榮成律師 協助辯護。
💡辯護策略
🔸當事人月收入穩定,並無提供人頭帳戶的動機。
🔸被指控的銀行帳戶實為個人薪轉戶,並非專供詐騙使用,與一般人頭帳戶行為不符。
🔸提出完整證據,包括 Instagram 朋友間對話紀錄、限時動態截圖,證明帳戶公開僅為玩笑,並無主觀犯意。
🎉案件結果
最終,檢察官採納張律師的辯護意見,認定當事人罪證不足,給予不起訴處分,成功洗刷冤屈!
刑事案件的關鍵在於證據與專業辯護,即使遭受不實指控,仍有機會還原真相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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